|
自5月5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二次调整北京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这次调整,使北京市民购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最多提速了一个月。虽然,此次调整只是变更了一个环节,但仍有很多人对放款时间等存有疑问,为此记者总结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实际是放宽见契税票放款条件 在存量房(即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调整以前,公积金贷款只有把首付存在担保公司监管账户的前提下,才能将放贷时间提前至取得契税凭证的时间。现在买卖双方即使自行划转交易资金也可以见契税凭证放款,这很大程度上放宽了见契税票放款的条件,使得在存量房买卖交易中,更多采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可以提前贷到款。 放款时间最多提前30天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公积金放款时间调整为:“在买卖双方办理完毕交易契税手续取得契税凭证、建委出具的领证通知单、中介经纪机构出具的过户证明后发放并划入卖方账户中”。 也就是说,购买存量房的市民,可以不必像过去那样,拿到新的房产证才能到担保中心办理放款,只要拿到契税凭证就可以放款。所以,本次调整实际上节省了等待房管局审批房产证的时间。 据了解,根据各区县完税后审批、领取新房产证的时间不同,放款时间也不同,不过北京城八区最多可缩短30天。 直接将钱打入卖方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文件,虽然资金划转方式为“自行划转等方式”,但目前只提供了“款打入卖方”的执行流程。 很多专业人士认为,这种直接将钱打入卖方账户的放款方式,比过去公积金贷款划转到机构的专用账户更有效,因为以前,见契税凭证放款大部分都是放款到指定的担保公司监管账户。而现在放款到卖方账户能让公积金贷款实实在在地用于消费者买房。(记者 李宛霖)
|